第378章 请尊重司法独|立(3 / 3)

”,并表示东北自治政|府下的司法委员会将负责这两百元的处罚,如果两人不方便的话。

这是纯粹的幸灾乐祸了,民国的记者条件和一般的人民差距还是蛮大的。

后来有人在报上讽刺此事说:“大总统的名誉也就值两百元大洋”,《民国日报》经此事后却名声大振。经过此案,段祺瑞、徐世昌等人成为国民众口中笑柄,“安福系”灰头灰脸,皖系诸公长时间抬不起头来,不但政治仗输了,在心理上的阴影可能更大。

当时,执政当局政要受此辱骂,其恼羞成怒气急败坏的情形可想而知,必定想要严惩报馆和作者,然而他们首先想到不是先抓后审,而是寻求也只能谋求在法律框架内解决。

同时在法庭作出仅仅罚款的判决后,他们虽心怀愤懑却也认输服从,没有再加害于人,说明他们的心目中还是有法治观念的,没有动用手中的权利泄私愤凌驾于法律之上。

以法制而非人治,北洋这段时期的司法独|立在中华民族历史上闪耀着永久的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