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2章 烈士已赴,勇者正在前行(2 / 4)

想当初,他只觉得这小子怎么在好好的大应急方案里掺进了一些妄想,竟然还想为消防部队更名,可如今,这小子搞事的能力,超乎了他的想象。

“各级目标任务要明确,你们中队,要切实保证拉得出去,参与得了,完成既定的灾害增援目标,考察的是省内增援任务的处置能力。

不过,还是没谈到关键部分啊。

这两个指标“零增长”这件事,一直是个很不理性的想法,也导致过一些奇葩事情的发生。

还有一个眼看要死,连家属都放弃了,结果消防不干了,自掏腰包连夜送到省人民医院,请最好的烧伤科大夫会诊,气管切开,挺在那儿,要死也得过了年再死,12点钟声一响,没死,那就算是占明年的指标了,今年的任务也算是保住了。

但从小方这个宏观的角度来想,倒也没错,总体来说,弊大于利。

方淮听着,感觉这话有点笼统,像是打太极。

比如某地去年火灾死了x个,今年到大年二十九,比去年还少两个,本以为保住指标了,谁知道大年三十有人乱放鞭炮把房子给点了,烧伤送医院抢救三个,两个没多久宣布抢救失败,死了。

“你这么聪明,没有想法?”

你们贵阳,要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

于副局刚从地方上来,很了解这些情况,当即摆摆手。

方淮点点头:“懂了,局长。”

后续成绩?看表现?

现在,竟然还有领导为这套庞杂的改革大方案背书,而且不是意见模糊的背书,是直指其中最尖锐的消防体制问题。

“局长,能不能明示?怎么定标准?…火灾数量,死亡人数零增长?”

于副局不由轻笑。

这是件天大的事情,他不能容忍没有详细了解就贸然行事。

“那你还敢对防火部门搞这么大的动作?”于局话锋有些凌厉了。

于是,直言教导道:

“你的想法是对的,不过,防火改革,不是一刀切出去丢给别人这么简单,要学会自行善后,并且,不能削弱了防火执法权。

防火部门的执法权,主要是两个部分,火调,建筑消防审批。

消防归于公安,是有道理的。

火调要追究刑事责任,损失50万元以上的案件要移交刑侦,对于界定事故的相关规定一旦与刑侦部门出现分歧,就可以内部协调,一旦划归地方,没了公安执法权,传唤权,也没有拘留权,缺乏对犯罪嫌疑人的管控能力,取证等也要过度依赖刑侦部门,协作弊端就会明显。

要么,从法律上进行保障,要么就要从部门体制上进行保障。

建筑审批,则要从专业性角度出发,和住建部门联合,倒是有根有据,是可行的。”

方淮恍然。

“您说得对,要从两方面思考,而且,火调和建筑审批,消防监督两个职责确实不该在一起。

火灾事故的发生往往与建筑审批、防火监督不到位多多少少有一定的关系,而火灾事故发生后仍然由同一个机构进行火灾调查,相当于自己调查自己,调查结果很难做到客观公正。”

于副局又笑了一声。

这个小子,挑自己的刺倒是把好手。

但,于副局开了一个头,方淮的思考仍然未停。

“那…局长,您刚才说联合…您的意思是,把相关部门机构外派?”

于副局这才笑着点头。

看来还是有悟性。

“嗯,防火部门暂时无法向地方增编,也无法向内部缩编,就只剩下了一条路,外派主要业务部门,与最合适的部门联署办公。

理论上仍由支队防火处宏观指导,实际操作中,利用机会促进防火两大主要业务与地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