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三十章 雇主是个小可怜 20(1 / 1)

原本安保大叔还奇怪,都没人来,谁能把手机落这儿啊?

拿着翻来覆去看了会儿,他注意到了手机背面的自拍大头贴。

这不之前来乱涂乱画那小丫头吗?

怎么又来了?

他们果断把东西送警局去了。

手机的主人免不了又一顿被查问。

囧的是,手机屏保被换了,换成了“周星澜滚出娱乐圈”那个群里公告的截图,就是b姐教群组成员怎么黑周星澜的那个教程。

还是多图动态循环播放!

其中那张表扬她成功泼漆的更是被特意放大了数倍!

几张图放完,她老底都被掀了。

加上全段时间她曾经因为毁坏公共设施罪被带回去过,执法者对她还有印象,她想蒙混过关都不可能。

“你是不是该给我们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

“另外,希望您能配合调查,你刚刚说你买了新的手机?”

“麻烦让我们看一下可以吗?”

手机主人本来还各种不配合,甚至对执法人员破口大骂。

“如果截图上所属属实,那么我想我们有必要告知——”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

“你们在网络上故意抹黑和辱骂周星澜先生的行为已经构成诽谤。”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小姑娘愣住了“有,有那么严重吗?”

她不解的问“我不就在网上骂骂人吗?大家不都这样?怎么就构成犯罪了?”

执法人员问“那你泼油漆呢?”

他们继续给这小屁孩科普。

“你的行为是故意损毁公共财物。”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刑事犯罪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们干这事儿不是一次两次了吧?”

“你自己觉得情节严重不严重?”

“另外,”执法人员问,“根据你的身份证信息,这个月你已经成年了吧?”

“你现在已经是个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了,明白是什么意思吗?”

“就是让你学会自己判断对错的能力,因为,以后你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刚成年的女孩整个呆住了。

她没想过那么多,就想给哥哥出气!

执法人员又问“这件事我们会继续跟进,如果有证据表明你确实参与……”

女孩连连摆手“我没有我没有!”

“我就干了这一件事!其他的都是他们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