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这就是你女儿认识的朋友(2 / 3)

nt钟夏彤猛的一巴掌,狠狠拍在了桌子上,那样子竟然显得有些虎背熊腰,比男人还要可怕。

南宫向阳也傻眼了。但他没说钟夏彤。

钟夏彤从十六岁就嫁给自己,是一场标准的商业联姻。当时的钟家,刚刚在港区改了姓,要打入港区的市场,不仅将钟夏彤嫁入了南宫家,还将钟夏彤的姐姐钟冬静也嫁入了南宫家。

为了打入华夏的家族,钟家算是费劲了心思。

算起来,钟家一共得有十个左右的女人,都是嫁入了豪门。

而钟夏彤,毫无疑问是这群人里的受害者。

南宫向阳想不到的是,钟夏彤明明是受害者,为什么还要将这种情绪,强迫在女儿身上?

钟夏彤将碗筷子,全都打翻在了桌子上,用力吼道quot倾城,现在我给你两个选择。一,要么和那小子断绝关系……要么,以后就不要回南宫家了!你们南宫家,都是什么窝囊废!quot

南宫倾城心底,无比的难受。

真奇怪。

明明是让张牧来帮自己当差的。母亲会这么说,不是很正常吗?

可为什么,她心底好难受。

像是心脏,在被针灸。

……

港区。

兰桂坊。

兰桂坊是港区的另外一条风景线,这里颇受青年男女的喜爱。在港区的兰桂坊,拥有华夏最顶级的酒吧一条街。大陆那些酒吧一条街,几乎都是在模仿兰桂坊的风格。

nt韩猛龙到了shakeshake酒吧面前,嘿嘿一笑。

即便是没来这里玩过,韩猛龙也懂。

这里,可是港区著名电影夜蒲团的拍摄地,虽然不是很贵,但排队很长。

nt韩猛龙自作主张的,朝着门口走了过去。

他韩猛龙虽然没在港区。不过这些事,对他来说小事一桩。

而张牧,压根没在意这些。

他来shakeshake是为了找那个女人。

果然,张牧刚到,一个穿着旗袍的女人就已经出现了。

女人开着一辆牧马人

,和她的穿着很不搭。

车一停下,女人直接将身上的旗袍一撕开。

瞬间,风格发生了迥异的变化。

旗袍一开,里面还穿着一套夜店蹦迪的短裙,裙子之短。几乎将门口所有男性的目光,全都吸引了过去。

真漂亮!

不少人都在盯着她看,眼睛完全挪不开。身上的旗袍没有撕开完,但残留的旗袍,比完全的更加吸引人。

女人也注意到了这些男人的目光,但她丝毫不在意。

张牧一看,忙走了过去,拦在她跟前。

女人娥眉一簇,显然是认识张牧的。

但她,很不耐烦的看了一眼,假装不认识道quot你谁啊?quot

心底,冷笑了一声。

什么傻子。

这里是兰桂坊酒吧,敢在这里闹事,找死!

nt刺猬现在躺在病床上,你这么着急离开苏省,就是为了来泡吧?quot张牧拦在女人面前,有些愤怒,溢于言表。

女人这才慢慢取下来墨镜,心情怀极了。

刚才,自己好不容易装出来的一番架势。此刻全都被张牧破坏完了。

nt

nt我说了……刺猬是我的好兄弟。quot张牧咬牙切齿,道。

nt原来,又是一个废物啊!你说,你们废物怎么成群结队的……要我说。刺猬这人还不错,就是太蠢了。我说什么,他就信什么,你说这怪谁……对了,你是他朋友。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吧?quot